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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收款方式銷售何時確認收入
采用預收貨款方式的確認收入時間不是最后一批貨物發出時,而是在發出產品時確認收入和補收貨款。
企業按照合同規定預收貨款時,借記"銀行存款"帳戶,貸記"預收貨款"帳戶,待產品銷售實現時,應按銷售金額借記"應收帳款"帳戶,貸記"產品銷售收入"帳戶,并將預收的貨款自"預收貨款"帳戶轉入"應收帳款"帳戶。
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為貨物發出的當天,納稅人在在發出產品時,確認收入和補收貨款。
企業的納稅時間何時確認?
(一)項規定的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具體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三)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四)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五)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六)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七)納稅人發生本細則第四條第(三)項至第(八)項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預收款方式銷售何時確認收入?通過小編本文的分析講述,大家知道了嗎?預收款方式銷售確認收入的時間是最后一件貨品發出的時間,同時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也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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