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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具履約保函賬務處理
是這樣的,看會計自己怎么做賬吧,很多會計做法不同
有的是保證金不做賬務處理的,同樣是銀行存款嘛
不過手續費要走費用的如下DR:財務費用
CR:銀行存款
還有的是走其他貨幣資金如下:
設立保函保證金的財務專屬客戶分級科目;例如 其他應收款-專用保函賬戶
當支付保函保證金時,
借 其他應收款-專用保函賬戶
貸 銀行存款
同時
借 其他貨幣資金
貸 其他應收款-專用保函賬戶
這個是我的理解,有什么問題可以討論一下O(∩_∩)O~
我是學財務的,然后現在在擔保公司做銀行保函的業務
履約保證金能否從工程款里扣除
答:工程預付款是指在工程合同簽訂后,工程尚未正式開始前,由業主方(一般是甲方)支付給承包方(一般是乙方)的一筆款項.支付預付款比較沒保障的是業主方,而非受益的承包方。
履約保證金同樣是在工程合同簽訂后,工程尚未正式開始前,由承包方向業主方提供的.而保證金的形式可以是現金、銀行保函、承兌匯票等.具體的形式可以與業主方協商.這筆費用是承包方向業主方做出的保證,保證其按合同約定內容完成此項工程。
履約保證金與工程款是兩個不同的款項,是不能從工程款里面扣除的。
履約保證金特點
第一
招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出中標單位提交履約保證金時,此項條款方為有效,如果在招標書中沒有明確規定,在中標后不得追加.這就維護了招標中要約的真實性和投標人的權益,工程招標人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 選擇對該項工程是否投標.因此,履約保證金具有選擇性。
第二
履約保證金不同于定金,履約保證金的目的是擔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擔保工期和質量符合合同的約定.承包商順利履行完畢自己的義務,招標人必須全額返還承包商.履約保證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違約時,賠償招標人的損失,也即如果承包商違約,將喪失收回履約保證金的權利,且并不以此為限。
如果約定了雙倍返還或具有定金獨特屬性的內容,符合定金法則,則是定金;如果沒有出現"定金"字樣,也沒有明確約定適用定金性質的處罰之類的約定,已經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錢質.約定了履約保證金卻又沒有交納的,關于履約保證金的約定成立但不發生法律效力(因為,質押合同也是實踐性合同,必須以交付為生效條件)。
第三
履約保證金強調的是保證招標方的利益或投資者的利益,這種保證既可由中標的承建商承擔,也可由第三方承擔,但須招標方認可方為有效,由此產生第三方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具有替代性.當中標人違約時,中標人的賠償責任由第三方承擔. 為了平衡招標方和中標方的利益,2003年3月8日正式施行的七部委《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62條規定:"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約擔保的,招標人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第四
履約保證金的比例是有規定的,其比例為工程造價的5% ~10% ,具體執行比例由招標方根據工程造價情況確定,一般情況是工程造價越高比例應該越低,因此具有相對的固定性,招標人不能漫天要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第五
履約保證金必須游離在工程造價之外,只作為中標方違約時招標方損失的補償,招標人必須是具備招標能力的法人,其建設資金已經到位,不能把履約保證金作為工程造價的補充.因此,履約保證金具有獨立性,必須由雙方認可的機構負責收繳、儲存、執行和返還。
以上詳細介紹了開具履約保函賬務處理!履約保證金能否從工程款里扣除嗎,也介紹了履約保證金特點.作為一名企業的財務會計,一定要明白,施工企業與業主之間的工程款和履約保證金是兩個不同的經濟保證,履約保證金不能從工程款里面扣除.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網站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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