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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在電子稅局作廢外經證
首先我們要準備以下資料: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一式兩份。
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完稅證明。
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然后再寫一個外經證核銷申請
《外經證》即《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簡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簡稱《外經證》),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經證》。
去國稅局核銷外經證需要帶哪些資料
納稅人應當在《外管證》有效期屆滿后10日內,持《外管證》回原稅務登記地稅務機關辦理《外管證》繳銷手續。
需進行《外管證》核銷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交以下資料(留復印件,驗原件):
(1)原《外管證》;
(2)已開具發票和繳納稅款稅票復印件和對應的營業收入賬務處理憑證復印件;
稅務機關應審核相關資料:
(1)審核納稅人是否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外管證》的核銷手續,如逾期辦理,則進行違法違章處罰;
(2)審核其是否將工程的收入并入公司的經營收入繳納了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3)符合條件的依據《外管證》信息,錄入外出經營地已開具稅票、發票號、金額,以及外出經營地稅務機關、經辦人、證明核銷人和核銷日期。
稅務機關審核后直接給予辦結。
怎么在電子稅局作廢外經證?關于這個問題小編做了以上解答,希望可以幫到大家.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是指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之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稅務機關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核發《外管證》,《外管證》的有效期限一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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