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注冊會計師培訓中心,很多人都說正保會計網校不錯。
注會《經濟法》復習資料:借款合同
知識點: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概述
(1)金融機構貸款的借款合同是諾成合同,自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成立。
(2)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3)借款合同轉移的是貨幣的所有權,而非貨幣的使用權。借款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2.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重點提示】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自7月20日起,貸款利率只受上限限制(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不設上限),不設下限限制
(3)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4)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5)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6)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7)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即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超過時,超過部分無效。
以上就是關于河北省注冊會計師培訓中心的詳細介紹,更多與注冊會計師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數豆子。
包含6大超值課程+4大超值題庫+6大超值服務+24小時不限次答疑!
免費試聽- 注冊會計師會計考試視頻01-03
- 注冊會計師現場培訓班01-03
- 注會零基礎注會預習班01-03
- 蕪湖注會培訓01-03
- 重慶注冊會計師班01-03
- 婁底有沒有注會培訓點01-02
- 零基礎考注會報網校能聽懂么01-02
- 注會需要報網校嘛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