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單位為教育局,在國家的校舍整改(基建工程)工作中接受財政相關撥款向各施工單位劃撥工程款,在工程結束審驗合格后后計入各學校固定資產,我單位只負責向工程隊撥款和小額的審計及評估相關費用的支出。在賬務處理中,1、接收財政撥款賬務處理;2、向基建工程劃撥工程款賬務處理;3、工程中相關費用支出的賬務處理;4、工程驗收結束后的賬務處理。在整個過程中如何做出規范的賬務處理?
【解答】
對于你單位而言,所收到的擬用于校舍整改基建工程的財政撥款屬于你單位負責代管的具有專門用途的負債性質,應該通過“暫存款”核算。
①收到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暫存款——校舍整改專項資金”等。
②支付基建工程款時,借記“暫存款——校舍整改專項資金(**校)”,貸記“銀行存款”。
③應由專項資金負擔的工程相關費用支出的會計處理同上,如果應由你單位負擔,按本單位日常經費支出進行會計處理。
④工程驗收結束后,你單位賬面的“暫存款”仍有結余的,如需原口徑退回,則借記“暫存款——校舍整改專項資金”,貸記“銀行存款”;如轉為你單位留用,則按要求用途轉入相應科目。交付使用財產的賬務處理由產權單位處理,如果產權統一歸你單位,則借記“固定資產”,貸記“固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