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
除下列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照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企業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對于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
企業新建或改擴建的固定資產,已達到可使用狀態的,如果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將原來暫估價值調整為實際成本,同時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2.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所含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選擇折舊方法。可選擇的折舊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直線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折舊方法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變更,如果企業在對折舊方法定期的復核中,發現固定資產包含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則應當相應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變更時應報有關部門進行備案,并在財務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我認為酒店餐飲業的固定資產主要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平均年限法又稱直線法,是指按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平均計算折舊的方法。采用這種方法固定資產的應計提折舊總額是均勻地分攤到預計使用年限的各個會計期間。
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額= [固定資產原值一(預計殘值收入-預計清理費用)]÷預計使用年限
= 固定資產應計提折舊總額÷預計使用年限
年折舊率=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00%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100%
月折舊率= 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 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固定資產折舊率有三種,即個別折舊率、分類折舊率和綜合折舊率。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大多按分類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只有個別特殊的資產(如價值較高、使用年限較長)采用個別折舊率計提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