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固定資產購置后,可以改折舊方法嗎?
答: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已經確定就不得隨意更改。
如果要改變折舊方法,可以通過2種方法:
一、可以證明在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與其有關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可能會發生重大改變。
比如說,這個固定資產的相關技術已經落后或者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如果不進行折舊調正,則很難準確反映該項固定資產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的方式。
所以,一般可以到每年年度終了,對該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復核,證明其對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那么可以進行改變折舊方法。
二、對于固定資產有更新改造這種情況,當停止使用進行改造時,把其賬面價值轉讓在建工程,不再計提折舊。改造完達到可使用狀態后轉為固定資產,再按照重新確定的折舊方法和該項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計提折舊。
注:如果用這種方法,那么不能用大修理的理由,記著,要用更新改造的理由。因為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資產,照提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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