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應付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
指應付給出租方因融通資金并由其提供所需固定資產的租賃費,包括出租方支付的融資固定資產購置成本、利息、手續費和一定的利潤。
簡單來說,融資租賃就相當你自己的東西,根據實質終于形式形式的原則。
從別人那里融資租賃,你可以理解為(融資+租賃),就是因為你錢不夠,是長期的,屬于你自己的東西,重點目的是融資。
對比,如果別人從你這里采用融資租賃,那資產就是別人的。
融資租賃就是提折舊,誰的資產就誰提折舊。折舊是可以抵稅的。
經營租賃,誰的資產,誰支付租金,租金可以抵稅的。但是資產不屬于你的。

因為融資固定資產租賃合同的簽訂,即表明企業對出租方應付租賃費長期負債的確定,應將它記入“長期應付款”科目的貸方。
其中由出租方支付的固定資產購置成本,按照現行會計制度的規定,應記入“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科目的借方。
租賃期間的利息以及手續費和利潤,應記入“遞延資產”科目的借方。
按期支付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費時,記入“長期應付款”科目的借方和“銀行存款”科目的貸方。
按規定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時,記入有關費用科目的借方和“累計折舊”科目的貸方。
按月攤銷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利息(包括手續費和一定利潤)時,記入“財務費用”科目的借方和“遞延資產”科目的貸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