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成會計培訓機構,會計網校一兩百就可以買到全科精講班。下面為大家分享一些會計實操知識。
企業籌建期間產生的車費、餐費是否可以計入開辦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規定:
九、關于開(籌)辦費的處理
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企業在新稅法實施以前年度的未攤銷完的開辦費,也可根據上述規定處理。
因此,對于籌建期間的費用,既可以計入"管理費用-開辦費"科目,且通知上沒有說明要按照企業所稅稅細則規定執行,因此不需要符合餐費(招待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扣除這一項。
企業開辦期間哪些屬于開辦費
1、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準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
2、新會計準則,將開辦費支出,直接記入"管理費用開辦費"科目,新準則下開辦費是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七條的規定,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的年度,為開始計算企業損益的年度.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之前籌辦活動期間發生的籌辦費用支出,不得計算為當期的虧損,應按國稅函[2009]98號文的規定執行.因此在企業未生產經營之前的發生的開辦費,是不作為當期虧損,因此在所得稅匯算時,應將已作費用的開辦費納稅調增,同時作好備查登記,在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年度的所得稅匯算時可選擇一次性扣除(納稅調減)。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稅[2012]15號):五、關于籌辦期業務招待費等費用稅前扣除問題,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企業籌建期間產生的車費、餐費是否可以計入開辦費?對于這一問題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這里了.經過本篇文章的詳細介紹相信大家對于這個類型的財務知識都有所了解了.獲取更多財務會計知識,請持續關注我們的官網后面的更新!
以上是關于速成會計培訓機構的詳細介紹,更多與會計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數豆子。
基礎,技能,財稅,實訓等一站式體系課程,助力快速實現崗位提升。
0元領先享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