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們公司現在需要在一般貿易和進料加工兩種貿易方式上做選擇,需要對兩種的貿易方法進行比較,但是我不太理解這個貿易方式的在會計處理的核算上有什么不同。
舉個例子來說,A公司進口材料100萬元,當月進項稅為10萬,100萬元的進口材料生產150萬元的產品全部出口。內銷不含稅金額為10萬,稅金1.7萬,單證當月收訖,該企業征17%,退13%.在兩種貿易方式上有什么不同嗎?
【解答】
一、一般貿易方式進口時需要按規定征收進口環節關稅、增值稅稅,會計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含進口環節關稅,假定為10%) 11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8.7
貸:應付賬款 100
銀行存款 28.7
銷售時(略)
免稅申報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6 (150×(17%-13%))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6
退稅申報時:
期末留抵稅額=1.7-(18.7+10-6)=21
免抵退稅額=150*13%=19.5
借:應收賬款——應收出口退稅 19.5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19.5
二、進料加工方式進口,需要做手冊備案,假定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關稅
借:原材料 100
貸:應付賬款 100
銷售時(略)
免稅申報時,計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在實務中需要海關根據分配率來計算,假定是3萬:
借:主營業務成本 3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3
退稅申報時
期末留抵稅額=1.7-(10-3)=5.3
免抵退稅額=(150-100)×13%=6.5
借:應收賬款——應收出口退稅 5.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應納稅額) 1.2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6.5
第一種方式增加了企業現金流的負擔,如果關稅稅率高則更明顯。第二種方式對企業管理要求較高,手冊及保稅料件海關都是要監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