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企業的固定資產怎么進行折舊?
答:固定資產購入后第二個月開始計提折舊,報廢后的當月停止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有直線法、雙倍余額法等,常用的是直線法。計算公式:
月折舊額 = (原值 - 預計殘值)/ 使用年限 / 12
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會計準則與稅法不太一致,記賬時按會計準則(使用年限由企業自定),做納稅調整時按稅法還原所得額。
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最后,折舊會計處理:
借:生產成本 (可直接記入某項產品的)
制造費用 (車間用)
管理費用 (管理部門使用)
營業費用 (銷售部門使用)
貸:累計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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