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銷售商品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問:銷售商品會計分錄庫存商品怎么做?
企業銷售商品、確認收入時,應結轉其銷售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例題】甲公司月末匯總的發出商品中,當月已實現銷售的Y產品有500臺,Z產品有1500臺。該月Y產品實際單位成本5000元,Z產品實際單位成本1000元。在結轉其銷售成本時,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4000000
貸:庫存商品——Y產品 2500000
——Z產品 1500000
企業購入的商品可以采用進價或售價核算。采用售價核算的,商品售價和進價的差額,可通過“商品進銷差價”科目核算。月末,應分攤已銷商品的進銷差價,將已銷商品的銷售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借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
銷售商品會計分錄例題
【例1】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售價為60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02000元;商品已經發出,并已向銀行辦妥托收手續;該批商品的成本為420000元,甲公司會計分錄如下:
(1)
借:應收賬款 702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6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2000
(2)
借:主營業務成本 420000
貸:庫存商品 .420000
【例2】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售價為30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51000元;甲公司已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貨款351000元,并將提貨單送交乙公司;該批商品成本為240000元。甲公司會計分錄如下:
(1)
借:銀行存款 351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1000
(2)
借:主營業務成本 240000
貸:庫存商品 240000
本例為采用交款提貨方式銷售商品。交款提貨銷售商品,是指購買方已根據企業開出的發票賬單支付貨款并取得提貨單的銷售方式。在這種方式下,購貨方支付貨款取得提貨單,企業尚未交付商品,銷售方保留的是商品所有權上的次要風險和報酬,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給購貨方,通常應在開出發票賬單收到貨款時確認收入。
本例中,甲公司已經完成銷售手續并確認銷售收入,若乙公司在月末未提走所購商品,甲公司應將該批售出商品作為代管商品,單獨設置“代管商品”備查簿進行登記。
【例3】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商品一批,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票上注明售價為400000元,增值稅額為68000元;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開出的不帶息銀行承兌匯票一張,票面金額為468000元,期限為2個月;該批商品已經發出,甲公司以銀行存款代墊運雜費2000元;該批商品成本為320000元。甲公司會計分錄如下:
(1)
借:應收票據 468000
應收賬款 2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8000
銀行存款 2000
(2)
借:主營業務成本 320000
貸:庫存商品 3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