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37:借貸記賬法的試算平衡
1.試算平衡的含義
試算平衡是根據會計基本等式的恒等關系和借貸記賬法的借貸記賬規則,檢查賬戶記錄是否正確的過程。其方法包括發生額試算平衡法和余額試算平衡法兩種方法。
經濟業務發生后,按照借貸記賬法記賬,借、貸兩方的發生額必然相等。不僅每一筆會計分錄借貸發生額相等,而且當一定會計期間(年、季、月)的全部經濟業務的會計分錄都記入相關會計科目后,所有會計科目的借方發生額與貸方發生額的合計數也必然相等。以此類推,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額與貸方期末余額的合計數也必然相等。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就要根據借貸必相等的規則進行試算平衡,檢查每筆經濟業務和會計分錄是否正確,以及全部會計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和期末余額是否正確。
2.試算平衡的分類
采用借貸記賬法進行試算平衡,有發生額試算平衡法和余額試算平衡法兩種方法。
(1)發生額試算平衡法
它是根據本期所有會計科目借方發生額合計與貸方發生額合計的恒等關系,檢驗本期發生額記錄是否正確的方法。公式為:
全部會計科目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全部會計科目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
在會計核算中是逐筆記賬的情況下,根據發生額試算平衡的原理,應將本期所發生的經濟業務,按編制的會計分錄全部記賬之后,根據各類會計科目的本期借、貸方發生額編制發生額試算平衡表進行試算平衡,以檢查和驗證本期記入會計科目借貸方發生額是否正確。
如果試算結果是平衡的,則證明記入各會計科目的發生額可能是正確的;如試算結果不平衡,則證明記賬有錯誤,應對會計科目記錄進行檢查。(注意結合試算平衡的局限性)
(2)余額試算平衡法。
在日常的會計記錄中,即使記入會計科目的發生額是正確的,但由于計算差錯等原因,所結出會計科目的期末余額也有可能發生錯誤。為了確保會計科目期末余額的正確性,除了檢查發生額記錄是否正確外,還應檢查各會計科目的期末余額是否有誤。
余額試算平衡法就是根據本期所有會計科目借方余額合計與貸方余額合計的恒等關系,驗證本期會計科目記錄是否正確的一種方法。根據余額的時點不同,余額試算平衡法又分為期初余額平衡與期末余額平衡兩類。期初余額平衡是期初所有會計科目借方余額合計與貸方余額合計相等,期末余額平衡是期末所有會計科目借方余額合計與貸方余額合計相等,這是由“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恒等關系決定的。公式為:
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期初余額合計=全部會計科目的貸方期初余額合計
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額合計=全部會計科目的貸方期末余額合計
上述試算平衡方法主要是從賬戶的發生額和余額的角度驗證記賬是否正確的方法。通過檢查,可以及時發現記賬過程中的差錯,便于及時糾正。一般而言,如果所有賬戶在一定期間內借、貸方發生額合計不平衡,借、貸方余額合計不平衡,則可以肯定本期內記賬和結賬有錯誤;而如果兩者都平衡,則說明記賬和結賬可能正確(但不能就此斷定記賬肯定沒有錯誤)。
試算平衡雖然有利于及時檢查和發現記賬過程中的差錯,但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即它不能發現全部記賬過程中的錯誤和遺漏,因為有些錯誤并不影響借、貸方的平衡關系。例如:記賬時重記或漏記整筆經濟業務、對相互對應的賬戶都以大于或小于正確金額的數字進行記賬、對應賬戶的同方向串戶等,都難以通過試算平衡檢查出來。
因而,還必須借助其他檢查方法進行核對和檢查。在日常會計核算中,通常是在月末進行一次試算平衡,既可以分別編制發生額試算表和賬戶余額試算表,也可以將二者合并編制成一張發生額和余額試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