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8:會計分期
會計分期是指將一個會計主體持續的生產經營活動劃分為若干相等的會計期,以便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規定,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
會計年度采用的是公歷年度,即從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為一個會計年度。
中期是短于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又可以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度。
由于有了會計分期,才產生了本期與非本期的區別,才產生了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質的區別,進而出現了應收、應付、預收、預付、折舊、攤銷等會計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