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用友財務軟件的操作與使用
第二節 憑證處理
一、填制憑證
1、增加憑證
⑴輸入憑證頭部分
⑵輸入憑證正文部分
⑶部門輔助賬憑證填制
⑷個人往來核算憑證填制
⑸數量金額憑證填制
⑹外幣核算憑證填制
2、修改憑證
3、沖銷憑證
4、刪除憑證
(1)作廢憑證
(2)整理憑證
注:憑證的修改有兩種
方式:
既“無痕跡”與“有痕跡”
5、查詢憑證
6、憑證匯總
7、打印憑證
8、審核憑證
(1)出納簽字
(2)審核憑證
注:記賬后的憑證只能在“查詢憑證”處查詢
審核人和制單人不能是同一個人;
憑證一經審核,不能被修改、刪除
9、記賬
注:若期初余額試算不平衡,
不能記賬。
上月未結賬,本月不能記賬。
未審核憑證不能記賬
在記賬窗口中直接單擊【下一步】按鈕,系統
則將所有符合記賬條件的憑證做為記賬范圍。
作廢憑證不需審核可直接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