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第一節 支付結算概述
一、支付結算的概念
(一)定義
支付結算是指單位、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使用現金、票據、信用卡和結算憑證進行貨幣給付及其資金清算的行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資金從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的轉移。
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銀行)以及單位(含個體工商戶)和個人是辦理支付結算的主體。其中,銀行是支付結算和資金清算的中介機構。(多選)
銀行在支付結算活動中,必須履行審查義務。銀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規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審查,對偽造、變造的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以及需要交驗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未發現異常而支付金額的,對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擔受委托付款的責任,對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擔付款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票據管理實施辦法》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1997年8月1日起施行;《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二)支付結算的基本原則
1.恪守信用,履約付款原則。
2.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原則。
對存款人的資金,除國家法律另有規定外,必須由其自由支配。
3.銀行不墊款原則。
即銀行在辦理結算過程中,只負責辦理結算當事人之間的款項劃撥,不承擔墊付任何款項的責任。
【例2-1-1】2008年5月10日,甲公司的經辦人李梅持轉賬支票到其開戶銀行某工商銀行辦事處辦理轉賬手續,要求其將賬面上的存款轉5萬元到本市與該公司有業務往來的某信用社。當日下午李梅持工商行辦事處加蓋有轉訖章的進賬單(回單)到信用社要求提取現金5萬元,信用社柜臺員因該公司是信用社老客戶,即為其辦理了提現手續。11月上午信用社發現甲公司轉存至本信用社的5萬元尚未到賬。
[解析]信用社對此業務的處理違反了支付結算的“銀行不墊款”原則。信用社認為簽發人持有開戶行的進賬單,就表示對方銀行已從客戶賬上轉賬,并認為這筆款項遲早會到本社賬上的,在款項并未收妥的情況下,就將4.5萬元支付給收款人,以“信任”代替制度,這種做法違反了“銀行不墊款”原則,很可能造成信用社資金損失。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支付結算時應遵循的原則有( )。
A.恪守信用,履約付款原則
B.誰的錢進誰的賬原則
C.誰的錢由誰支配原則
D.銀行不墊款原則
[答案]ABCD
二、辦理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
1.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必須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制的票據和結算憑證。
未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制的票據,票據無效;
未使用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格式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2.單位、個人和銀行應當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立、使用賬戶。
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單位和個人辦理支付結算,賬戶內需有足夠的資金保證支付。沒有開立存款賬戶的個人向銀行交付款項后,也可以通過銀行辦理支付結算。
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銀行不得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賬戶情況,不得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凍結、扣劃款項,不得停止單位、個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3.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
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單位、銀行在票據上的簽章和單位在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該單位、銀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個人在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個人本名的簽名或蓋章。
票據和結算憑證的金額、出票或者簽發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對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4.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應當規范,做到要素齊全、數字正確、字跡清晰、不錯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否則銀行不予受理。(判斷)
少數民族地區和外國駐華使領館根據實際需要,金額大寫可以使用少數民族文字或者外國文字記載。
【例題·單選題】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簽發票據時,可以更改的項目是( )。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稱
C.用途
D.票據金額
[答案]C
【例題·判斷題】單位在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該單位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
[答案]對
【例題·判斷題】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應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碼同時記載,兩者必須一致,否則銀行不予受理。( )
[答案]對
【例題·判斷題】對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進行更改的票據,為無效票據。( )
[答案]對
【例題·單選題】根據有關規定,票據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字同時記載,二者不一致的( )。
A.以票據上較小的金額為準
B.票據無效
C.以中文大寫為準
D.以數碼記載為準
[答案]B
三、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要求
1.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用正楷或行書填寫,不得自造簡化字。如果金額數字書寫中使用繁體字,如貳、陸、億、萬、圓的,也應受理。
如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樣。不得用一、二(兩)、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寫。
2.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后應寫“整”(或“正”)字;到“角”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寫“整”(或“正”)字。
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寫“整”(或“正”)字。
例如:145.00 人民幣壹佰肆拾伍元整。
145.10 人民幣壹佰肆拾伍元壹角。
145.16 人民幣壹佰肆拾伍元壹角陸分。
3.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接“人民幣”字樣填寫,不得留有空白。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填“人民幣”三字。
4.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中有“0”時,中文大寫應按照漢語語言規律、金額數字構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進行書寫。舉例如下:
(1)阿拉伯數字中間有“0”時,中文大寫金額要寫“零”字。
如,¥1508.50,應寫成人民幣壹仟伍佰零捌元伍角。
(2)阿拉伯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時,中文大寫金額中間可以只寫一個“零”字。
如¥3009.24,應寫成人民幣叁仟零玖元貳角肆分;又如¥6007.14,應寫成人民幣陸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阿拉伯數字萬位或元位是“0”或者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萬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時,中文大寫金額中可以只寫一個“零”字,也可以不寫零字。
如¥1980.42應寫成人民幣壹仟玖佰捌拾元零肆角貳分,或者寫成人民幣壹仟玖佰捌拾元肆角貳分;又如¥206000.73應寫成人民幣貳拾萬陸仟元零柒角叁分,或者寫成人民幣貳拾萬零陸仟元柒角叁分。
(4)阿拉伯金額數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時,中文大寫金額“元”后面應寫“零”字。
如¥36408.02,應寫成人民幣叁萬陸仟肆佰零捌元零貳分;又如¥225.04,應寫成人民幣貳佰貳拾伍元零肆分。
5.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前面,均應填寫人民幣符號“¥”。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要認真填寫,不得連寫分辨不清。
6.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 (判斷)
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叁拾的,應在其前加“零”;
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面加“壹”。
票據出票日期使用小寫填寫的,銀行不予受理。大寫日期未按要求規范填寫的,銀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擔。(判斷)
如2月12日,應寫成零貳月壹拾貳日;10月20日,應寫成零壹拾月零貳拾日;1月15日,應寫成零壹月壹拾伍日。
【例2-1-2】2005年2月,東方市公安局接到甲公司報案,稱甲公司查賬時發現,2004年7月付與乙公司的一張40500元轉賬支票,卻被提走了940500元。接報后,公安機關分析乙公司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經查,2004年7月,乙公司王某為受害單位進行設備防腐處理,工程結束后收到轉賬支票一張。王某見支票上只有小寫金額,遂將不寫金額前加個“9”,自己再填上大寫金額,從而順利地將款項劃到自己賬下。
要求分析乙公司王某能夠得逞的原因。
[解析]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碼必須同時記載,且兩者必須一致。本例中,乙公司王某得逞的主要原因是甲公司未嚴格按照關于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同時填寫中文大寫金額和阿拉伯數字小寫金額,以及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前面未填寫人民幣符號,從而給乙公司王某的違法行為留下了可乘之機。因此,單位或個人必須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填寫票據或結算憑證。
【例題·判斷題】票據出票日期使用小寫的,銀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票人承擔。( )
[答案]錯
【例題·單選題】在填寫票據的出票日期,下列各項中,將“10月20日”填寫正確的是( )。
A.拾月貳拾日
B.零拾月零貳拾日
C.壹拾月貳拾日
D.零壹拾月零貳拾日
[答案]D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表述正確的有( )。
A.票據中的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用正楷或行書填寫
B.票據中的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
C.票據的出票日期可以使用小寫填寫
D.票據中的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后,應寫“整”或“正”字。
[答案]ABD
【例題·單選題】在填寫票據的出票日期時,下列各項中,將“2月12日”填寫正確的是( )。
A.貳月拾貳日
B.貳月壹拾貳日
C.零貳月拾貳日
D.零貳月壹拾貳日
[答案]D
【例題·單選題】某單位于2003年10月19開出一張支票。下列有關支票日期的寫法中,符合要求的是( )。
A.貳零零叁年拾月玖日
B.貳零零叁年查拾月壹拾玖日
C.貳零零叁年零壹拾月拾玖日
D.貳零零叁年零壹拾月壹拾玖日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