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票據結算
一、票據概述
(一)票據的概念和種類
票據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所規定的由出票人依法簽發的、約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并可轉讓的有價證券。(狹義)
在我國,票據包括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多選)
【例題?多選題】票據是由出票人依法簽發的、約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并可轉讓的有價證券。下列各項中,屬于票據的有( )。
A.匯票
B.本票
C.支票
D.信用卡
[答案]ABC
(二)票據的功能
1.支付功能。
2.匯兌功能。
3.信用功能。
4.融資功能。
(三)票據行為
票據行為,是指票據關系的當事人之間以發生、變更或終止票據關系為目的而進行的法律責任。
1.出票
是指出票人簽發票據并將其交付給收款人的行為。
2.背書
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行為。
不得背書轉讓的票據: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現金支票。
【例題?多選題】以下票據不得背書轉讓( )。
A.現金支票
B.商業匯票
C.銀行匯票
D.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
[答案]AD
3.承兌
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并蓋章的行為。
4.保證
是指票據債務人以外的人,為擔保特定債務人履行票據債務而在票據上記載有關事項并蓋章的行為。
#p#副標題#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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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多選題】票據行為是指能夠產生票據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法律行為。下列各項中,屬于票據行為的有( )。
A.出票
B.背書
C.承兌
D.保證
[答案]ABCD
【例題?多選題】根據《票據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票據行為的有( )。
A.票據喪失后向銀行掛失止付的行為
B.出票人簽發票據并將其交付給收款人的行為
C.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并簽章的行為
D.票據債務人以外的人,為擔保特定債務人履行票據債務而在票據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行為
[答案]BCD
【例題?多選題】以下敘述中,正確的包括( )。
A.票據是出票人依法簽發的有價證券
B.票據金額應由出票人自己支付或委托付款人支付
C.票據行為只包括出票、背書和承兌
D.票據簽章是票據行為生效的重要條件
[答案]ABD
(四)票據權利和責任
1.票據權利(重點)
票據權利,是指票據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付款請求權,比如我給你開出一張票據,到期你拿著這張票據到付款人處要求付款,這就是行使付款請求權。
付款請求權是指持票人向匯票的承兌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據要求付款的權利。
行使付款請求權的持票人可以是票載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書人。
票據追索權是指票據當事人行使付款請求權遭到拒絕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時,向其前手請求償還票據金額及其他法定費用的權利。
行使追索權的當事人除票據收款人和最后被背書人外,還可能是代為清償票據債務的保證人、背書人。
2.票據責任(也稱為票據義務)
票據責任,是指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責任。主要包括付款義務和償還義務。
【例題?簡答題】什么是票據追索權?行使票據追索權的當事人有那些?
[答案]
①票據追索權是指票據當事人行使付款請求權遭到拒絕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時,向其前手請求償還票據金額及其他法定費用的權利。
②行使追索權的當事人包括:收款人和持票人以及代為清償票據債務的保證人、背書人。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可以行使票據追索權的當事人有( )。
A.票載收款人
B.代為清償票據債務的保證人
C.最后被背書人
D.代為清償票據債務的背書人
[答案]ABCD
【例題?多選題】甲簽發一張匯票給乙,匯票上記載收款人乙、保證人丙等事項。乙在法定時間內向甲提示承兌后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丁。丁又將該匯票背書轉讓張三。張三在法定期限內向付款人請求付款,未獲付款。根據《票據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承擔該匯票責任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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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銀行匯票
(一)銀行匯票的概念
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為銀行匯票的付款人。
(二)銀行匯票的使用范圍
單位和個人在異地、同城或同一票據交換區域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使用銀行匯票。銀行匯票均可用于轉賬,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現金。
(三)辦理銀行匯票的程序
1.向銀行申請使用銀行匯票。應向出票銀行填寫“銀行匯票申請書”,填明收款人名稱、匯票金額、申請人名稱、申請日期等事項并簽章。簽章應為其預留銀行的簽章。
【例題?多選題】銀行匯票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為( )。
A.單位公章
B.出票銀行公章
C.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使用的該銀行匯票專用章
D.其法定代表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答案]CD
[解析]銀行匯票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使用的該銀行匯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2.出票。
出票銀行受理銀行匯票申請書,收妥款項后簽發銀行匯票,并用壓數機壓印出票金額,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一并交給申請人。簽發銀行匯票必須記載以下事項:表明“銀行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承諾;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出票人簽章”,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使用的該銀行匯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名或蓋章。
3.收款人辦理結算。 申請人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一并交付給匯票上記名的收款人。收款人受理申請人交付的銀行匯票時,應在出票金額以內,根據實際需要的款項辦理結算,并將實際結算金額和多余金額準確、清晰地填入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的有關欄內。未填明實際結算金額和多余金額或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不予受理。銀行匯票的實際結算金額不得更改,更改實際結算金額的銀行匯票無效。
4.收款人可以將銀行匯票背書轉讓給被背書人。銀行匯票的背書轉讓以不超過出票金額的實際結算金額為準。未填寫實際結算金額或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匯票不得背書轉讓, 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不得背書轉讓。
5.提示付款。銀行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代理付款銀行不予受理。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時,必須同時提交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缺少任何一聯,銀行不予以受理。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持票人向開戶銀行提示付款時,應在匯票背面“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簽章”處簽章,簽章須與預留銀行簽章相同,并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進賬單送交開戶銀行。銀行審查無誤后辦理轉賬。未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個人持票人,可以向選擇的任何一家銀行機構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時,應在銀行匯票背面“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簽章”處簽章,并填明本人身份證件名稱、號碼及發證機關。由其本人向銀行提交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6.代理付款人代理付款,將款項支付給持票人。
7.出票銀行與代理付款銀行之間進行資金清算。
8.銀行匯票的實際結算金額低于出票金額的,其多余金額由出票銀行退交申請人。
(四)銀行匯票退款
申請人因銀行匯票超過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同時提交到出票銀行。申請人為單位的,應出具該單位的證明;申請人為個人的,應出具該本人的身份證件。對于代理付款銀行查詢的該張銀行匯票,應在匯票提示付款期滿后方能辦理退款。出票銀行對于轉賬銀行匯票的退款,只能轉入原申請人賬戶;對于符合規定填明“現金”字樣銀行匯票的退款,才能退付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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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業匯票
(一)商業匯票的概念
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商業匯票按承兌人的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匯票
(二)商業匯票的使用范圍
商業匯票適用于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的款項結算。
(三)辦理商業匯票的程序
1.辦理商業承兌匯票的程序
(1)簽發匯票并將承兌后的匯票交收款人
(2)提示付款
(3)持票人開戶銀行向付款人開戶銀行發出委托收款的商業承兌匯票
(4)付款人開戶銀行將商業承兌匯票留存,并及時通知付款人
(5)付款人收到開戶銀行的付款通知,應在當日通知銀行付款
(6)付款人開戶銀行將票款劃給持票人開戶銀行
2.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的程序
(1)出票并申請承兌
(2)承兌
(3)出票人將銀行承兌后的商業匯票交付收款人
(4)提示付款(程序同商業承兌匯票)
(5)持票人開戶銀行向付款人開戶銀行發出委托收款的銀行承兌匯票
(6)付款人開戶銀行將銀行承兌匯票留存,并及時通知出票人繳存票款,出票人應于匯票到期前將票款足額繳存其開戶銀行
(7)承兌銀行應在匯票到期日或到期后的見票當日支付票款,將款項劃給持票人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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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和種類
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支票按支付票款的方式不同,分為現金支票,轉賬支票,普通支票。
(二)支票的使用范圍
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轉賬支票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內可以背書轉讓,現金支票不得背書轉讓。
(三)辦理支票的程序
1.出票。簽發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表明“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托;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支票上的金額和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記載自己為收款人。
支票的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開戶銀行)實有的存款金額。
支票出票人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得簽發與其預留本名的簽名式樣或者印鑒不符的支票。
2.提示付款。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3.出票人開戶銀行(付款人)與持票人開戶銀行之間清算資金。
4.持票人收妥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