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
(一)支付方式
財政性資金的支付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方式。
1.財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財政部門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代理銀行簽發支付指令,代理銀行根據支付指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資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勞務的供應商等)或用款單位(即具體申請和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預算單位)賬戶。
2.財政授權支付,是指預算單位按照財政部門的授權,自行向代理銀行簽發支付指令,代理銀行根據支付指令,在財政部門批準的預算單位的用款額度內,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資金支付到收款人賬戶。
(二)支付程序
1.財政直接支付程序。預算單位按照批復的部門預算和資金使用計劃,向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提出支付申請,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根據批復的部門預算和資金使用計劃及相關要求對支付申請審核無誤后,向代理銀行發出支付令,并通知中國人民銀行國庫部門,通過代理銀行進入全國銀行清算系統實時清算,財政資金從國庫單一賬戶劃撥到收款人的銀行賬戶。
2.財政授權支付程序。預算單位按照批復的部門預算和資金使用計劃,向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申請授權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額,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將批準后的限額通知代理銀行和預算單位,并通知中國人民銀行國庫部門。預算單位在月度用款限額內,自行開具支付令,通過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轉由代理銀行向收款人付款,并與國庫單一賬戶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