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會計培訓機構,會計有線下的和線上的培訓機構。下面為大家分享一些會計實操知識。
自行開具專票需要繳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務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鑒證咨詢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已經選擇自行開具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國稅機關不再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
目前,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試點范圍,已涵蓋住宿業、鑒證咨詢業和建筑業三大行業。對于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專票的事項,應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稅款。
納稅人所開具的專用發票應繳納的稅款,應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將當期開具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哪些類型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行開具專用發票?
列入自開專票試點的住宿業、鑒證咨詢業和建筑業小規模納稅人,對于除銷售不動產以外的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如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滿足銷售規模的條件下,只能自行開具專票,不得申請稅務機關為其代開。
試點自開專票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可以開專票嗎?
試點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專票的,仍須向地稅機關申請代開,不得自行開具。需要注意的是,試點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自行開具,不需要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滿足文件規定條件的小規模企業就可以自行開具專票了嗎?
自行開具專票還需要滿足一個前提:申請安裝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
自行開具專票需要繳稅嗎?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試點范圍,已涵蓋住宿業、鑒證咨詢業和建筑業三大行業。對于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專票的事項,應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稅款。
以上就是關于滁州會計培訓機構的詳細介紹,更多與會計實操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數豆子。
基礎,技能,財稅,實訓等一站式體系課程,助力快速實現崗位提升。
0元領先享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