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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入什么科目
購置稅和上牌費應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保險費車船稅應費用化,計入管理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五十八條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由于車輛購置稅和牌照費是汽車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符合上述規定,因此,可以計入固定資產原值計提折舊。
車輛購置稅應當記入固定資產-車輛的原值。
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八條: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東北地區除外)、使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上述車輛購置稅屬于“外購固定資產的相關稅費”,應當確認為固定資產的初始成本記入原值。
外購車輛應計入固定資產原值的一般包括:車價、進口關稅、消費稅、購置稅、車輛登記工本費、號牌費等。
購買新車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其是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是對我國境內購置的規定的車輛的單位或者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征收的車輛范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對于單位而言,車輛購置稅進成本的,因為車輛購置稅的實質是價款的一部分,且隨著購置行為僅發生一次。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何時發放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第4號)規定:“納稅人到銀行辦理車輛購置稅稅款繳納(轉賬或者現金)由銀行將稅款繳入國庫的,主管稅務機關依據國庫傳回的《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聯次發放完稅證明;納稅人通過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等電子方式繳納稅款的,稅款劃繳成功后,主管稅務機關即可發放完稅證明;納稅人在辦稅服務廳以現金方式繳納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收取稅款后即可發放完稅證明?!?/p>
車輛購置稅入什么科目?購置稅和上牌費應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保險費車船稅應費用化,計入管理費用。車輛購置稅應當記入固定資產-車輛的原值。外購車輛應計入固定資產原值的一般包括:車價、進口關稅、消費稅、購置稅、車輛登記工本費、號牌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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