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注冊會計師培訓老師,中華注會網課性價比很高。
注會《經濟法》復習資料:損害賠償
知識點:損害賠償
(1)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4)混合過錯
根據《買賣合同解釋》的規定,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也有過錯,違約方主張扣減相應的損失賠償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5)損益相抵
根據《買賣合同解釋》的規定,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違約而獲有利益,違約方主張從損失賠償額中扣除該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以上就是關于蘇州注冊會計師培訓老師的詳細介紹,更多與注冊會計師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數豆子。
包含6大超值課程+4大超值題庫+6大超值服務+24小時不限次答疑!
免費試聽- 注會學習網校01-03
- 注會綜合階段考試培訓01-03
- 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輔導01-03
- 注冊會計師輔導中心01-03
- 綿陽注冊會計師培訓01-03
- 注冊會計師稅務網校哪個好01-02
- 正保注會經濟法誰講得好01-02
- cpa需不需要上網課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