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考試培訓機構,正保會計網校有很多名師來講課,學習很方便。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清償
知識點:清償
清償,又叫履行,是指為了實現合同目的,滿足債權,合同債務人依照合同的約定圓滿完成約定義務的行為和終局狀態。它是合同消滅的最主要和最常見的原因。
1.債務人直接向債權人清償債務,當然引起債的消滅。
2.債務人向債權人的代理人、破產企業的清算組織、收據持有人、行使代位權的債權人、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的受領清償的第三人清償債務的,合同權利義務也因此而消滅。
3.清償一般應由債務人本人為之。債務人的代理人、第三人代為清償的,也可以發生清償的效力,但合同約定或依合同性質不能由第三人代為清償的除外。第三人在代為清償后,可代位行使債權人的權利。
4.債務人清償債務應當按合同標的清償,但經債權人同意并受領替代物清償的,也能產生清償效果。
5.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除外。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1)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2)利息;(3)主債務。
以上就是關于cpa考試培訓機構的詳細介紹,更多與注冊會計師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數豆子。
包含6大超值課程+4大超值題庫+6大超值服務+24小時不限次答疑!
免費試聽- 注冊會計師培訓太原01-03
- 郴州注冊會計師考試面授培訓01-03
- 注會網絡學校01-03
- 考注會需不需要報網校01-02
- 注會要報輔導班么01-02
- 網上補習注冊會計師哪里好01-02
- 考注會是否需要報輔導班01-02
- 開封有沒有培訓注冊會計師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