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單位是亞麻紡織業,有一筆來料加工業務,對方提供原料,我方配輔料,加工成品給對方。問題是對方不付加工費,以原料抵加工費。那么我方收到原料,配輔料,加工成品應如何做賬呢?
【解答】這種情況下要分清對方對貴單位的原料中有哪些原料是委托加工的,有哪些是用來付加工費的,對于用來付加工費的那部分原料應要求對方開具發票。
收到受托的原料時,不做賬務處理,但需要在備查簿進行登記。
領用輔料生產時: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
分配相應的制造費用:
借:生產成本
貸:制造費用
完工時: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
把成品給對方: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確認加工費等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收到對方抵加工費原料: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