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我國目前個人的工資收入構成中,各種補貼、津貼占有相當大的比重,這些補貼、津貼有些是按國務院的規定發放的,有些是按勞動、人事部門的規定發放的,有些則是各地政府根據中央和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地情況而安排發放的。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可以免稅的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
目前,經國務院批準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僅包括中國科學院院士、資深院士津貼和中國工程院院士、資深院士津貼。也就是說,除政府特殊津貼,中國科學院院士、資深院士津貼和中國工程院院土、資深院士津貼外,納稅人取得的其他各項補貼、津貼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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