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無論采用何種格式,記賬憑證都必須具備以下基本內容:

第一,記賬憑證的名稱。
第二,記賬憑證的日期;記賬憑證是哪一天編制的,就寫上哪一天。記賬憑證的填制日期與原始憑證的填制日期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第三,記賬憑證的編號;記賬憑證應根據經濟業務發生的先后順序按月連續編號,按編號順序記賬。既可以分別按“收字第×號”、“付字第×號”、“轉字第×號”三類編號。也可以區別現金收入、銀行存款收入、現金付出、銀行存款付出和轉賬業務,分別用“現收字第×號”、“銀收字第×號”、“現付字第×號”、“銀付字第×號”、“轉字第×號”進行五類編號。
第四,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第五,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記賬方向。
第六,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第七,記賬標記。
第八,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
第九,會計主管、記賬、審核、出納、制單等有關人員簽章,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還應由出納人員簽章。
多選題:
記賬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
A.憑證的名稱
B.經濟業務內容摘要
C.經濟業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和明細科目的名稱
D.經濟業務的金額
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