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到江西的流程:
持證人員跨省(市、縣、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的工作單位變動,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需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調轉手續,自辦理調轉手續之日起90日內向調入單位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申請人申請以下事項,須出具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請,代理人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時應出具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委托人的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明原件。
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調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有工作單位的提交工作單位證明材料(如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副本、地稅登記證副本、只需其中一項)的原件和A4復印件一份(蓋公章),
如確實無法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原件,則需提供勞動合同原件核對(查驗后當場退回);無工作單位的,需持有效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一式二份(由調出地財政部門發出)。
3、《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5、完成每年繼續教育(當年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除外)。
6、江西省外調入的,必須經過全國會計從業人員信息管理系統(調出財政部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