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是分省份考試的。2015年全國實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統一大綱統一題庫,但考試時間仍由各地自行組織。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全國通用的,但如果改變工作地點,需要調轉會計證。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鐵道部及解放軍總后勤部(以下簡稱“發證機關”)頒發的會計證(不含預備會計證),經年檢考核后,在有效期內全國通用。任何地區、任何部門不得拒絕受理和拒絕承認其他發證機關頒發的會計證。
二、持證會計人員跨地區、跨部門調動時,應當向調入方發證機關申請換發所在地或部門的會計證,并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持證會計人員調動時,應首先向調出地發證機關提出申請,辦理有關注銷手續,然后持調出方發證機關移交的會計證檔案及有關證明文件,到調入方發證機關申請辦理換發新會計證手續并注冊登記。軍隊系統持會計證的會計人員轉業到地方后,可比照以上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