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證會計人員跨省調轉工作超過一年的需辦理從業資格檔案調轉手續。同時,持證人員應當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3個月內,持會計從業資格檔案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
調出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調出單位介紹信(或工作證明、戶籍證明、居住地證明、暫住地證明)。
2、登錄http://www.qhkjw.gov.cn:8080/qhcms/青海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從業資格服務欄目填寫調出申請并打印一份。
3、持證人員在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時,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的,需在調出地補齊后,方可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
4、學歷復印件一份。
5、凡持有會計專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為了您的會計信息準確無誤,請提供資格證復印件,以便一并更新您的會計信息內容。
6、委托他人辦理調出手續時,需由委托人提供書面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