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第一節 支付結算概述
一、支付結算的概念
(一)概念
支付結算,是指單位、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使用票據、銀行卡和匯兌、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進行貨幣給付及其資金清算的行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資金從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的轉移。
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單位(含個體工商戶)和個人是辦理支付結算的主體。
支付結算是一種轉賬結算。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主要包括:《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票據法》、《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支付結算辦法》和《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等。
【例題?多選題】支付結算是( )的行為。
A.貨幣給付 B.資金清算 C.商品采購 D.商品銷售
[答案]AB
(二)法律特征:
1.支付結算必須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金融機構進行
《支付結算辦法》規定:“銀行是支付結算和資金清算的中介機構。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其他單位不得作為中介機構經營支付結算業務。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這表明支付結算與一般的貨幣給付及資金清算行為不同。
(二)支付結算是一種要式行為
所謂要式行為是指法律規定必須按照一定形式進行的行為。如果該行為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即為無效。辦理支付結算必須符合《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
(三)支付結算的發生取決于委托人的意志
銀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規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審查,對偽造、變造的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以及需要交驗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未發現異常而支付金額的,對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擔受委托付款的責任,對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擔付款的責任。
與此同時,當事人對在銀行的存款有自己的支配權。
(四)支付結算實行統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支付結算辦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負責制定統一的支付結算制度,組織、協調、管理、監督全國的支付結算工作,調解、處理銀行之間的支付結算糾紛;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根據統一的支付結算制度制定實施細則,報總行備案。
(五)支付結算必須依法進行
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在《支付結算辦法》中規定了支付結算的基本原則,即單位、個人和銀行在進行支付結算活動時所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包括:
1.恪守信用,履約付款原則。
2.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原則。
3.銀行不墊款原則。
【例題?單選題】支付結算作為一種法律行為,必須依法進行。下列關于其法律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支付結算是一種要式行為
B.支付結算的發生取決于委托人的意志
C.支付結算必須通過中國銀行批準的金融機構進行
D.支付結算與一般的貨幣給付及資金清算行為不同
[答案]C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支付結算時應遵循的原則有( )。
A.恪守信用,履約付款原則
B.誰的錢進誰的賬原則
C.誰的錢由誰支配原則
D.銀行不墊款原則
[答案]ABCD
二、辦理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支付結算辦法》規定)
1.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必須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制的票據和結算憑證。
未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制的票據,票據無效;
未使用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格式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2.單位、個人和銀行應當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立、使用賬戶。
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銀行不得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賬戶情況,不得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凍結、扣劃款項,不得停止單位、個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3.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
(1)所謂“偽造”,是指無權限人假冒他人或虛構他人名義簽章的行為。簽章的變造屬于偽造。
所謂“變造”,是指無權更改票據內容的人,對票據上簽章以外的記載事項加以改變的行為。
(2)票據上有偽造、變造的簽章的,不影響票據上其他當事人真實簽章的效力。
(3)票據和結算憑證的金額、出票或簽發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對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例題?單選題】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簽發票據時,可以更改的項目是( )。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稱
C.用途
D.票據金額
[答案]C
【例題?判斷題】對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進行更改的票據,為無效票據。( )
[答案]對
(4)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單位、銀行在票據上的簽章和單位在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該單位、銀行的蓋章 + 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蓋章。個人在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該個人本名的簽名或蓋章。
【例題?判斷題】單位在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該單位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
[答案]對
4.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應當規范:必須做到要素齊全、數字正確、字跡清晰、不錯漏、不潦草,防止涂改。規范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關于收款人名稱。單位和銀行的名稱應當記載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規范化簡稱應當具有排他性,與全稱在實質上具有同一性,例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規范化簡稱為“銀監會”。
(2)關于出票日期。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為防止變造票據的出票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叁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應寫成零壹月壹拾伍日;10月20日,應寫成零壹拾月零貳拾日。
【例題?判斷題】票據出票日期使用小寫的,銀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票人承擔。( )
[答案]錯
【例題?單選題】在填寫票據的出票日期,下列各項中,將“10月20日”填寫正確的是( )。
A.拾月貳拾日
B.零拾月零貳拾日
C.壹拾月貳拾日
D.零壹拾月零貳拾日
[答案]D
(3)關于金額。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前面,均應填寫人民幣符號。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要認真填寫,不得連寫分辨不清。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應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二者不一致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少數民族地區和外國駐華使領館根據實際需要,金額大寫可以使用少數民族文字或者外國文字記載。
【例題?判斷題】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應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碼同時記載,兩者必須一致,否則銀行不予受理。( )
[答案]對
【例題?單選題】根據有關規定,票據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字同時記載,二者不一致的( )。
A.以票據上較小的金額為準
B.票據無效
C.以中文大寫為準
D.以數碼記載為準
[答案]B
三、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要求
根據《正確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的規定,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具體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用正楷或行書填寫。如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樣。不得用一、二(兩)、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寫。不得自造簡化字,如金額數字書寫中使用繁體字,也應受理。
2.中文大寫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后,應寫“整” (或“正”)字;到“角”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寫“整”(或“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 “分”后面不寫“整”(或“正”)字。
3.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接“人民幣”字樣填寫,不得留有空白。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填“人民幣”三個字。在票據和結算憑證大寫金額欄內不得預印固定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字樣。
4.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中有“0”時,中文大寫應按照漢語語言規律、金額數字構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進行書寫。
(1)阿拉伯數字中間有“0”時,中文大寫金額要寫“零”字。如¥l608.8,應寫成人民幣壹仟陸佰零捌元捌角。
(2)阿拉伯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時,中文大寫金額中間可以只寫一個“零”字。如¥5008.32,應寫成人民幣伍仟零捌元叁角貳分。
(3)阿拉伯金額數字萬位或元位是“0”,或者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萬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O”時,中文大寫金額中可以只寫一個“零”字,也可以不寫“零”字。如¥1350.68,應寫成人民幣壹仟叁佰伍拾元零陸角捌分,或者寫成人民幣壹仟叁佰伍拾元陸角捌分;又如¥208000.38,應寫成人民幣貳拾萬捌仟元叁角捌分,或者寫成人民幣貳拾萬零捌仟元叁角捌分。
(4)阿拉伯金額數字角位“0”,而分位不是“0”時,中文大寫金額“元”后面應寫“零”字。如¥18608.03,應寫成人民幣壹萬捌仟陸佰零捌元零叁分;又如¥638.06,應寫成人民幣陸佰叁拾捌元零陸分。
【例題?單選題】¥15409.02,寫成中文人民幣大寫為( )。
A.壹萬伍仟肆佰零玖元貳分
B.壹萬伍仟肆佰零玖元零貳分
C.壹萬伍仟肆佰零玖元零角貳分
D.壹萬伍仟肆佰零玖元零貳分整
[答案]B
5.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為防止變造票據的出票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叁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應寫成零壹月壹拾伍日;10月20日,應寫成零壹拾月零貳拾日。票據出票日期使用小寫填寫的,銀行不予受理。大寫日期未按要求規范填寫的,銀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擔。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表述正確的有( )。
A.票據中的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用正楷或行書填寫
B.票據中的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
C.票據的出票日期可以使用小寫填寫
D.票據中的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后,應寫“整”或“正”字。
[答案]ABD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符合票據和結算憑證書寫規范的有( )。
A.用繁體字書寫中文大寫金額數字
B.中文大寫金額數字的角之后不寫整(或正)字
C.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前面應填寫人民幣符號
D.票據出票日期用阿拉伯數字填寫
[答案]ABC
【例題?單選題】下列各項中,不符合票據和結算憑證填寫要求的是( )。
A.票據的出票日期使用阿拉伯數字填寫
B.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用正楷或行書填寫
C.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前面,均應填寫人民幣符號
D.將出票日期2月12日寫成零貳月壹拾貳日
[答案]A
【例題2—1】出票的大寫日期未按要求規范填寫的,銀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損失的,由( )承擔。
A.銀行 B.出票人 C.收票人 D.付款人
[答案]B
[解析]因為《票據法》規定:票據出票日期使用小寫填寫的,銀行不予受理。大寫日期未按要求規范填寫的,銀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擔。
【例題2—2】
2008年5月13日,宏利食品公司向本市某超市出售了一批食品,貨款總額為7 000元。宏利食品公司財務人員李某接收該超市財務人員孫某簽發的支票時,發現支票的出票日期為2008年5月15日,遂向孫某詢問為什么簽發日期不是2008年5月13日。孫某接過李某手中的支票,二話沒說就在支票上將“伍”字劃掉,改為了“叁”字。分析孫某的做法是否妥當,李某是否應當接受該修改后的支票。
[解析]按照規定,票據的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因此本例中,孫某在支票上更改出票日期的做法是不對的,這樣會導致支票無效,李某不應當接受該出票日期更改后的支票。
【例題2—3】2008年l2月9日,A公司(開戶銀行D)向B公司購買了一批原材料,貨款為26 000元。A公司采用支票付款。B公司向自己的開戶銀行C提交支票時,開戶銀行C的工作人員受理了該支票,并做了認真審查發現支票上A公司的簽章為“發票專用章”和A公司財務主管“張XX”的個人名章,遂建議B公司要求A公司重新簽發支票,否則其向A公司開戶銀行D提示付款時,開戶銀行D將會拒絕付款,并作退票處理。分析開戶銀行C工作人員的做法是否正確。
[解析]開戶銀行C工作人員的做法正確。按照規定,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應為該單位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支票出票人為單位的,其單位蓋章應為與該單位在銀行預留簽章一致的財務專用章或公章。本例中,出票人A公司所簽發支票的單位蓋章是該公司的“發票專用章”,而不是該公司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因此,該簽章不具有票據法規定的效力。B公司應按照開戶銀行c建議要求A公司重新簽發支票。
【例題2—4】票據上的金額的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角”為止的,在“角”之后,可不寫“整”字。( )
[答案]正確
[解析]符合票據金額的書寫要求。即到角為止的,“整”字可以不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