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市屬第四期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
(一)取消免考政策,所有新報名考生應一次性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三門考試科目。
(二)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部分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允許在其合格成績有效期內,在原部分科目合格成績取得地區有1次機會只報考未通過的考試科目,過渡政策的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以上所稱部分考試科目是指:會計專業知識考試(《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和《會計基礎》),或者技能考試(《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