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
1.上崗注冊登記
我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上崗注冊登記制度。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填寫注冊登記表,并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向單位所在地或所屬部門、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2.離崗備案
持證人員離開會計工作崗位超過6個月的,應當填寫注冊登記表,并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備案。
3.調轉登記
持證人員在同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內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自離開原工作單位之日90日內,填寫調轉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辦理調轉登記。
持證人員在不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內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填寫調轉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時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出手續;并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向調入單位所在地區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
4.變更登記
持證人員的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等發生變更的,應向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從業檔案信息變更登記。